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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多方沟通 伤者获赔16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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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被货车刮到,架上三父子摔伤
法官多方沟通 伤者获赔16万多

 

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陈碧金

本报讯 父子三人在村道边架设脚手架施工,没想到途经村道的超高货车刮到脚手架上的绳子,将脚手架上的三父子摇晃摔伤。记者昨从城厢区法院获悉,经该院交通法庭调解,车主与受伤三父子达成协议,由车主和保险公司赔偿16.5万元。

来自四川的老张带着两个儿子在莆务工,2013年受雇于城厢区常太镇一建筑工地。当年4月29日16时许,老张父子在村道边搭设脚手架,父子三人在架子上施工。其间,一辆货车从工地旁经过,车厢外侧刮拖到悬挂在脚手架上的绳子,导致脚手架晃动厉害,老张父子三人因此摔倒在地。事发后,父子三人均被送往莆田市第一医院治疗,共花费8万多元医疗费。经鉴定,老张和其大儿子伤残程度均为十级。

该事故经交管部门勘察后认为,货车私自更改车体高度,比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超高45mm,不符合技术标准;而老张三人在未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从事影响交通安全活动,因此货车车主和老张三人负本次事故同等责任。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老张父子诉至城厢法院,要求货车车主及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城厢法院交通法庭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发现老张的律师在赔偿金额计算中出现错误。庭审后,法官与老张进行了多次沟通,说明货车车主的意见,告知其所计算的数额明显偏高,并对其每一项具体的数额进行了认真的计算。老张父子三人经协商后,同意作出让步。最终,三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货车车主赔偿2万元,保险公司赔偿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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