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0版:城事/故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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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朵朵 美女也烦恼
离婚证,十年“护身符”
寻丈夫不遇 的士上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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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3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离婚证,十年“护身符”
前妻一再阻挠恋情,为在女友面前自证清白,他离婚证从不离身
 

N本报记者 赵杨

本报讯 福州一男子也算是有苦说不出。十年前离婚后想要发展第二春,却遭前妻阻挠,看到其交女友便指责为“小三”,无奈他只好随身携带离婚证以示独身。

“我丈夫被小三勾引了,还打我。”昨日上午11时许,福州鼓东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士报警。

民警赶到后,徐女士哭诉说,“小三”勾引自己的丈夫,破坏夫妻感情。还说两人年轻时虽日子艰苦但恩爱有加,如今丈夫却选择了年轻貌美女子,抛弃自己这个糟糠之妻。

徐女士的“丈夫”张先生也在场,他大呼冤枉,并向民警展示离婚证。原来,“小三”并非“小三”,丈夫也已是前夫了,所谓殴打根本子虚乌有。实际上,两人因感情不和,十年前就离婚了。为避免被前妻骚扰,引起女友的误会,张先生一直离婚证傍身,十年间片刻不离,只为在女友面前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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