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9版:城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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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建设:慎砍树 不填湖 少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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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建设:慎砍树 不填湖 少拆房
我省县城建设标准出炉,要展现地域文化差异,保护县城大山水格局
 

N本报记者 李思铃 练仁福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县城建设标准》日前正式出炉。标准规定,除了总的规划、功能、管理要求之外,浓郁的地方文化和自然特色是我省今后县城建设中要重点挖掘的。

标准要求,我省的县城风貌要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和自然特色,展现地域文化差异,保护县城大山水格局,坚持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细化到具体的指标上来说,居民出门“300米要见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绿地)、500米要见园(面积6亩以上公园)”,省里要求全省所有县城在2015年前都要完成这一指标。届时,所有县城都将建成或提升一座占地面积6公顷以上的中心公园,并配套建设体育健身等相关设施。

标准要求全省县城在编制

总体规划时要适度超前,留有发展空间,配建数字大荧幕和四星级酒店,在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也要将四星级酒店作为县城名片重点打造。

标准对于群众的住房需求也提出了要求,我省县城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要得到保障。到2015年底,我省计划将20%左右的县城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覆盖范畴,并按规划基本完成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届时,年度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率应达到80%。2015年前新建保障性住房小区要全部实行物业管理。

同时,2015年前,我省所有县城将基本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并存,满足不同保障对象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并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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