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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打假官司绕开“限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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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3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买房人打假官司绕开“限购令”
卖房人一房两卖,虚假诉讼被揭穿反赔290万
 

N据新华社电

自2010年10月,深圳实行房产“限购令”,不少炒房者被挡在了房市门槛之外,然而由于法院裁定房产过户不受“限购令”限制,深圳的陈先生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向不具备购房条件的刘某某过户房屋产权,最后却得不偿失赔了290万元。近日,记者从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了解到相关内容。

据深圳市罗湖区法院方面介绍,购房人刘某某在深圳已有三套房产,不具备购买陈某某房产之条件,房产无法过户,刘某某便以陈某某不愿办理产权过户为由,在广东省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双方达成诉讼调解,并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取得所购房产的房地产证。

后因陈某某又将该房产以1500万元卖给郑某某,并收下定金70万元,但在办完资金监管手续后,陈某某以各种借口不配合赎楼、贷款等手续,郑某某遂将陈某某诉至罗湖区法院,此前的虚假诉讼才浮出水面。

“房屋买卖双方假装发生纠纷,在法院诉讼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卖方同意将涉案房产过户至买方名下,随后,本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买方,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获取涉案房产的产权证明。”罗湖区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不过,上述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法官发现,法院判决,被告须向原告方退还定金70万元和支付违约金2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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