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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自本月起停止企业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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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3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自本月起停止企业年检

 

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方敬 赵堂辉

本报讯 记者昨从莆田市工商局获悉,根据国务院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从3月1日起,莆田企业注册登记工作将实行新规定,大幅降低了莆田注册公司的“门槛”,企业也无需再应付繁琐的年检程序。

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据了解,此次改革的亮点在于,放宽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直销企业等27个特定行业仍需实缴注册资本外,其他类型的企业实行认缴登记制。同时,还取消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10万、500万的限制,不再限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金额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

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亦无需提交验资报告。此外,自3月1日起,经工商部门准予设立、变更登记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将颁发新版营业执照。

年检制度改为报告制度

据了解,截至上个月,莆田市各类企业共计2.1万多户。从3月1日起,这些企业将终止一年一度的年检制度,而改为报告制度。企业只需每年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以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为主要内容的年度报告,由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新制度推行后,工商部门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以实现“信用促监管”的工作模式,督促企业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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