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吕蕴岚
本报讯 “司机把乘客放到半道上不管,自己却去吃早点。”昨天,福州的兰女士致电本报反映了自己的打车遭遇。7日上午7时许,兰女士在福州凤凰池新村附近坐上车牌号为闽AT2896的出租车,前往新店镇办理急事。
兰女士表示,车子开出不远,遭遇堵车,的哥表示他要去其他地方接一名有预约的客人去机场,时间快来不及了,请兰女士和同伴下车。兰女士不同意,她觉得上车前的哥没有说明这件事,是因为路面拥堵才找借口赶他们下车。双方争执了几句,兰女士取下车上的服务卡,要去投诉的哥“拒载”。的哥并不在意,把车停在路边,拔下钥匙去吃早点。兰女士要赶时间办事,只得下车换乘。兰女士事后发现,这张服务卡的年检时效截止到2013年,目前已经过期。
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国军表示,乘客上车后告知司机目的地,司机同意前往,双方已经形成口头运输协议;除非因不可抗力导致运输中止,否则司机中途停止送客,即使没有收费,也属于违约行为,乘客可以进行投诉。目前,兰女士已致电运管部门进行投诉,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调查此事,3个工作日内给兰女士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