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和妻子吵架,在福州打工的黄某喝酒解愁,随后在快餐店里和店员起冲突,用刀将店员砍伤。昨日,晋安警方对黄某作出罚款200元、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8日晚9时30分,福州晋安北环中路环南路口的一家快餐店内,黄某点餐时点了一根烟抽了起来。一名店员上前劝阻,表示店里禁止吸烟,但黄某不听劝告。当店员再次劝导时,黄某不顾众人劝阻,冲进厨房,夺走一把切面包的锯齿刀,朝店员头部砍去,店员头部瞬间血流如注,后经诊断,店员头皮有一道约4厘米长的口子。黄某表示,当晚和妻子因琐事发生争执后,喝了些酒,一时冲动将店员砍伤。
(吴臻汤先增 茶园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