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方晨
本报讯 家住莆田荔城的女孩小莹刚刚从学校踏入社会,3月2日小莹在荔城区顶务巷一家名为“YY美容店”进行了一次“免费美容体验”活动,谁知在体验时,店内工作人员在给她涂抹上一种化妆品后,才告诉她要收取相关的费用。明知被商家忽悠的小莹在乖乖付了300元后,匆匆离开了该店。
回到家后的第二天,小莹向母亲林女士诉说了此前的遭遇。得知女儿被“欺负”,林女士于3月4日向荔城区工商局进行了投诉。荔城区工商局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并于3月6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工商工作人员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家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经调解,商家最终同意退还林女士女儿300元“美容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