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锟 通讯员 薛赠明
本报讯 为一件琐事,将好心劝架的工友误砍成轻伤,自己也因此进了看守所。近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后,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柯某提起公诉。
2013年9月22日傍晚,在福清市港头镇一建材厂上班的柯某在宿舍洗完衣服后,因外面下着雨无法晾衣服,便准备将衣服晾在宿舍内的一空置房间里。然而空置房间的门被柯某的同事余氏夫妇锁了起来,柯某便叫余氏夫妇将门锁打开。但余氏夫妇以过两天有人要住进来为由,不肯开门。
商量无果,柯某便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准备撬门,余氏夫妇不让,双方遂发生争执。在同一宿舍内吃晚饭的另一女工友陈某听到吵闹声后,出来劝架。然而柯某一怒之下,在拿起手中的菜刀砍向余氏夫妇时,误将劝架的工友陈某的右手臂砍伤。陈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后被鉴定为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