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4版:社区/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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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打油诗 劝住“采花贼”
哪来的怪味?
同学 这么过街危险
废纸箱泡水发怪味
游客 别踩坏了花圃
物业公司被注销 能继续管小区?
楼下杂物间怪味惹人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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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3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物业公司被注销 能继续管小区?

 

N栏目主持 廖庆升

家住福州晋安区新店西园雅居小区的林先生,无意间在工商局的网站上查询时得知,管理小区的福州榕诚鑫物业公司第二分公司,已经处于注销状态,但物业依旧在收费和运营,这让他觉得难以理解。“物业是不是有违规做法被强制注销?而且从来没告知过我们。”

昨日,主持人到福建红盾网搜索后,发现该公司确实处于注销状态。主持人在小区随机采访了十几位居民,大家对此都不知情。林先生说,按规定,被注销的企业是不能继续运营的,“如果他们卷款逃跑,业主的利益谁来保障?”

物业公司的赵经理表示,榕诚鑫物业公司第二分公司确实不存在了,不过是公司主动注销的,因为同一个法人旗下还有另一家名为福州永融物业的公司。为壮大后一家公司,争取一级管理资质,去年12月,两家公司合并,以后者的身份继续管理原来两家公司管理的楼盘。“今年1月,我们就把公告贴到小区内,业主们不知情,有可能是公告比较小。既然业主有疑义,我们会再贴一下。”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说,目前小区还没有业委会,物业公司是和小区原开发商签订的物业合同,如果物业公司只是合并,只要尽到告知义务就行了。如果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哪怕只是合并,服务主体发生变化,不仅要取得业委会同意,还要过半业主签字同意。”卓律师建议小区业主最好早日成立业委会,以便更好地维权。

感谢林先生提供线索,奖励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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