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来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行政地位、执法权力持续提高的环保部门职务犯罪“腐败高发”的现象也引人注目,已引起了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内的反腐部门的高度关注。
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建议,应像对待环境污染一样,多管齐下打赢治理“环保腐败”的战役。
环保腐败日渐多发
近年来,围绕环保领域的腐败案在各地频发:2012年,江苏南通爆出系列环保窝案,30余人落马;2012年4月,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督查三处原处长李学智被指控索贿;广东清远环保局局长陈柏和说“盯死厂长,就会送钱”……
更令人诧异的是,在一些地方,以治理污染为天职的环保部门竟成为环境污染“合法化”的代言人,环境污染屡禁不绝与部分地区“以污养污”的环保工作思路密不可分。
一些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由于不少环保部门工作人员需要通过对企业的罚款费用来供养,在部分省区污染企业“扎堆”的地方,环保部门“衣食无忧”。
“环评证”等成“腐败通行证”?
在诸多环节中,环境影响评价的腐败最引人注目。按照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新、扩、改、迁的建设项目均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为了让环评能顺利通过,许多企业都愿意多拿出正常费用之外的“好处费”,而官员和专家在收取“好处费”后,不得不为企业说好话。
此外,对排污企业的环保行政执法和处罚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联,其中呈现的腐败问题更为扎眼。个别现场执法人员被行贿后,对偷排漏排、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排污行为视而不见或大事化小,随意大幅度降低处罚种类或处罚金额额度。
环保信息应公开
不少代表委员纷纷支招,打破一些环保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黑白通吃”局面,维护环境执法的公平与尊严。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认为,环保部门的审批成为寻租渠道。如果不必要的行政许可和审批少一些,“不得不为之”时才存在,行政机关也就少了随意调整“执法宽松度”的寻租机会。
对于一些地方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中的混乱现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莘指出,应加强审计机关对环境部门的监督,审计机关以其超脱地位和特有的功能实施环境审计,可以对环境管理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还有代表委员指出,“环保腐败”的遏制必须依靠公众和舆论的力量。目前,环保部门的环保信息不公开,造成了公众信息的闭塞。从群众发现污染,再到自发举报,最后查处,这个成本也自然不小,公信力也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