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报告显示,去年司法机关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突出的征地拆迁、招生入学、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三农”补贴、扶贫救灾等事关民生民利领域作为办案重点,一批侵权、渎职、贪污违法人员被查处。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必须坚持“零容忍”。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在征地拆迁方面,深圳市龙岗区“村官”周伟思,家产过亿,在旧城改造项目中坐地生财,收受贿赂上千万元,相当一部分为拆迁和项目开发提供帮助所得的“好处费”;长春市岗子村原村支部书记于生勾结测绘人员,将集体土地虚设在村民王某等3户村民名下,“套”取土地补偿款83万元……
除了征地拆迁肥了“苍蝇”外,教育、医疗、保障房等百姓身边的腐败案例也屡见不鲜。去年8月份,云南查处的医保系统9名官员,涉案资金竟然高达1.5亿元。湖北、浙江多地经适房曝出摇号连号“丑闻”。
2013年8月被曝光的温州10名村官瓜分价值18亿元、316套安置房,也创下了“村官腐败”的新纪录。“小官大贪”现象,不仅说明“苍蝇”与“老虎”之间并没有绝对界限,也折射出不受制约的权力的巨大危害。
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实验室、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编的《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2013)》称,“苍蝇”的危害在于,直接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不良作风和滥用公权将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从而直接损坏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比起“老虎”,“苍蝇”数量大,传播病菌范围广,其危害程度更广、更深。
部分代表委员提出,从基层的腐败案件来看,“小官员”执掌“大权力”,而政策漏洞和监督乏力,是不少群众身边的“小苍蝇”叮上民生“大蛋糕”的重要原因,他们的贪污腐败让中央“民生红利”在末端“打折”,“蒸发”了惠民效应。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海南省主委施耀忠说,“老虎”“苍蝇”虽有大小,但本质相同。管住今日的一只“苍蝇”,就可能是消灭一只明天的“老虎”。
代表委员建议从三个方面着手,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信息公开、严格刑罚、重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