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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电视台报道,乔某在硕士毕业后入职中石化某下属公司采购部工作。工作不到一年,以“行规”受贿6万元。他把这6万元分成两份汇给了妻子和女友。被妻子发现在外养女友后,乔某被岳父举报。
近日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受贿案,这起受贿案的被告是中石化的员工乔某,法院当庭没有宣判。
针对乔某受审时自称因“行规”受贿,昨日,中石化下属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作出回应,称乔某索贿受贿系个人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表示,乔某在庭审中所说“行规”决不存在。
第一次做项目受贿
今年28岁的乔某,出生在西北农村的一个家庭,2011年他从西安交大研究生毕业后到中石化某下属公司采购部工作。
乔某在庭审中说,2012年他参与了一项工程招投标,事后中标的一家上海企业找到他,要给他6万元的好处费,跟他说这是按行规,给他三个点的回扣。乔某说,他是第一次做这个项目,原来都不了解有这种行规,自己实在推不掉才收的钱。
女友不知他有妻室
乔某于2011年10月结婚,在北京工作期间,他又认识了一个女孩,并开始交往,他每个月的工资既要给老家寄去一部分,又要支撑在北京的花销,显得捉襟见肘。
乔某说,和女友交往时,他没说自己有妻室,当女友发现真相后,给他妻子打电话,妻子才知道了他养小三的事,非常气愤。
2012年12月,乔某的岳父向北京朝阳区检察院实名举报他受贿,检察院反贪局立案调查。2013年9月妻子和他正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