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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3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贼,放开那只兔子
两进农场偷兔抓鸭牵羊,惯偷被公诉
建隆/漫画
 

N本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赵燕玲 郑立娜

本报讯 罗源男子辛某几番偷盗获刑,可仍不知悔改,刑满释放后,他竟重操就业。这不,短短十几天,他就先后偷走农场的兔、鸭、羊等家禽,涉案金额3130元。近日,罗源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辛某提起公诉。

2013年7月中旬的一天晚上,罗源程家垄一处半山腰的养殖场,偷偷溜进了一个黑影,偷走了10只兔子和1只全番鸭。时隔没几天,这个农场里又丢了一只公羊。“怎么又被偷了呢?”场主陈某一时间怎么也没弄明白,赶紧向警方报案。

经排查,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辛某。辛某,罗源人,42岁,无业,小学文化,曾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和2012年先后获刑。

辛某供称,经事前踩点,他了解到农场主陈某一般在晚上7时左右离开农场,回家吃饭;加上陈某年过半百,腿脚耳目都不如自己敏捷。于是,他就专挑这个空当时间下手。得手后,将“战利品”运到宁德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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