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群
本报讯 今后,漳州中小学生骑车上下学将“限龄”。昨日,漳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学生交通安全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中小学生上下学,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合标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超标电动车要求更严,必须年满18周岁,并依法取得摩托车(准驾E)或轻便摩托车(准驾F)驾驶证;此外,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还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得载人。
怎么规范?登记造册
漳州市教育局表示,已经要求中小学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进行摸底调查。对不符合驾驶电动车、自行车要求的学生,要通过班主任个别谈话、家访、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做工作,取得学生家长的支持,让学生改乘公共交通工具、步行,或通过家长接送等方式上下学。对符合骑车要求的学生,要登记造册,通过发放出入牌等形式,允许学生将电动车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但不得提供充电,电动车在校园内一律只能牵行。
怎么管理?与评优挂钩
漳州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公安交警支队,定期通报交警部门抄告的学生交通违法情况。各中小学对被通报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并与学生的个人操行评定挂钩,有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当学年一律不得评优评先。各中小学学生交通违法人数要控制在学生总数的2%以下,该指标将纳入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
能否禁骑电动车?无法可依
不少市民提出,中小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存在安全隐患,能否禁止中小学生骑电动车。对此,漳州市教育局安全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强行禁止中学生骑电动车无法可依,只能在规范、宣传上下功夫,增强学生自我安全意识。他介绍,此次出台的新规,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是一致的,包括驾驶超标电动车必须年满18周岁、驾驶合标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