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质检总局网站消息,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今天起正式施行。
新法规定消费者网购具有“后悔权”,除部分规定外商品,收货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确保了消费者的消费自主权;规定了经营者要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擅自推送广告,确保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发布虚假广告须负连带责任,对广告经营者违规操作造成的后果明确了责任;明确消费者协会不能搭车“搞推销”;如果商品服务有欺诈行为,则“退一赔三”,赔偿内容还包括消费者精神损失费;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篡改生产日期或被吊销执照。这些都在最大程度上确保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