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王小华 付严 本报记者 徐丰
本报讯 2013年3月下旬,周女士与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公司福州分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约定工期120天,预算总价56257元(税金与管理费、人工费)。双方还约定建材由装修公司的设计师陪同消费者到百安居建材超市选购,再将资金存入装修公司指定账户。但装修公司施工时出现各种不规范行为,如线路、开关、灯具位置等没按图纸施工,周女士要求返工。同时,周女士还对施工人员资质、工程单价等多方面提出疑问,致装修工期延长,且整套房子的装修费用超出预算近30%。周女士认为,装修公司严重违约,要求终止合同,退还所有费用并赔偿有关损失。
鼓楼12315接到投诉
后,依法指出了装修公司的违约事实。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装修公司同意退还全部装修款项16.6万元,另赔偿周女士3000元,总计16.9万元。但至今年3月初,装修公司仍没全额兑现。鼓楼工商局检查大队向装修公司发出约谈通知,要求装修公司在限期内履行义务。3月14日,周女士终于收到了全部退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