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2012年,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曾经报道过浙江等地的胶囊生产企业用工业明胶加工药用胶囊的问题。近两年过去了,记者再调查发现,福建霞浦三铭胶业、浙江嘉利达等规模较大的明胶厂,用有毒工业原料生产药用和食用明胶,换言之,垃圾皮料制成胶囊、糖果等。(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Y01版)
观点1 “合法”却荒谬的规定
皮革废料制成明胶后混入糖果、酸奶,或变成药用胶囊,这简直就是“毒胶囊”事件的翻版。中国明胶协会秘书长姚龙坤甚至表示,目前全国有几十家明胶厂,大多数明胶厂都在使用这种制革厂的工业垃圾皮作为食用明胶的生产原料。为何如此?原来,皮革废料制明胶合法!源于2005年生效的《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央视称这是多家明胶企业出钱,中国明胶协会“运作”的结果。
皮革废料经过大量工业原料处理,属于有毒有害的工业垃圾。实际上,《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而1994年《食品添加剂明胶》规定食用明胶的生产原料可以用动物的皮。为何卫生部门的一个规范,却可以有例外?当年整治“毒胶囊”的行动可谓大张旗鼓,可为何没有触动问题的源头,把这个“合法”却荒谬的规定遗漏了?
毫无疑问,皮革废料制明胶“合法”,相关部门需要给公众一个解释——这种规定当时基于什么考虑,有没有经过严谨的论证,所谓“运作”是否确有其事?相关部门有必要全面筛查一下,有多少“地雷”还隐藏在一些合法的规范和标准中。保障食品安全,不拿出追根究底的态度怎么行。(新京报)
观点2 “真治理”还是“伪治理”
从各种报道来看,“毒胶囊”事件当初曝光后,有关部门确实加强了治理。但在笔者看来,那次声势浩大的治理行动,并不是真治理,而是一种伪治理。
所谓“伪治理”,就是做表面文章,媒体曝光哪些企业就查处哪些企业,然后就“收兵”。从表面上看,有关部门加强了对胶囊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也确实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实际上,虽然治理后重金属铬超标的“毒胶囊”不见了,然而,含有腐烂皮料、有害工业原料的另一种“毒胶囊”却出现了,尽管这种“毒胶囊”检测属于“合格产品”,但公众无法接受这样的原料和加工过程,更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
所以说,针对腐烂皮料、有害工业原料制造出来的药用明胶、食用明胶,我们必须要来一次真治理,即对所有生产药用明胶、食用明胶的企业进行大检查,对所有的原料采购和生产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和监管,对许可垃圾皮料作为原料的相关“卫生规范”进行废除或者修改,凡是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必须受到严惩,更要像治理地沟油、问题奶粉一样,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