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9版:财道/钱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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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提示书 亮相我省银行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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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3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投保提示书 亮相我省银行网点

 

N本报记者 欧阳进权

本报讯 明明是去银行存款,却变成了保险合同;明明买的是理财产品,最后也变成了保险……这样的情况屡屡出现。记者昨日看到,福州各大银行的网点,都张贴了一份投保提示书。福建保监局称,全省已在4800余个银邮网点,张贴《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投保提示书》逾万张。

在福州华林路一家国有银行,记者看到,投保提示书张贴在银行柜台与等候区之间墙上的醒目位置。该提示书由福建保监局和福建银监局共同发布。

提示书罗列的注意事项共有8条,包括保险与其他金融产品的区别,利用10天犹豫期无条件退保等。

据悉,张贴提示书是公众教育机制重要内容,是福建保监局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四大机制之一,但是一纸提示书不可能彻底解决银保问题。

市民遇到销售误导,怎么办?据悉,如果消费者发现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销售行为,或者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要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之后可以向保险公司的热线电话反映,也可以向当地保险局或保险行业协会投诉,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但是多名市民向本报968111反映,市民举证难仍是一个问题。保险销售时,既无第三人在场,又没有录音,除非存在代签名、书面误导材料等不符合投保规范的现象,否则市民很难维权。保险公司建议,今后市民遇到销售人员的诸多承诺,可以要求对方写在宣称页或任意一张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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