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文浩 通讯员 曾咏发
本报讯 昨日,环境保护部发布2月份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福州、厦门分列空气质量较好城市第三位、第九位,福州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二,仅次于海口。
据了解,2月份,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0.3%,昆明、海口、深圳等7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为100%,舟山、南昌、厦门等1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80%以上。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与上年同期相比,主要污染物有所下降。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2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邢台、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西安、廊坊、衡水、济南和北京。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海口、舟山、福州、拉萨、深圳、南昌、珠海、丽水、厦门和惠州。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月份,全省城市环境空气继续保持优良。全省2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9.9%,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提高。
在污染物方面,2月份,全省环境空气部分污染物浓度有所下降。其中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与上年同期相比,浓度下降0.007mg/m。福州、厦门主要污染物均为二氧化氮,泉州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专家表示,这主要与汽车尾气等有关。
专家认为,1月份,福州空气质量排名第五,2月份有所提高,赶超了拉萨。但进入春夏以后,西南甚至北方城市气象条件转好,空气质量也逐渐好转。在这种你追我赶的背景下,福州不进则退,不能沾沾自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