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进行了“东莞丐帮”调查,报道说,犯罪团伙用各种非常手段使人致残,逼人乞讨。一位曾混迹东莞丐帮的老人称,帮主为了利润,会把幼童的腿砸断,而幼童越惨帮主越赚钱。为了防止大一点的孩子报警,丐帮会给他们吃强力安眠药。这样的孩子寿命很短,随时会被扔掉。
报道中所谓的“丐帮”,不只是乞讨组织,还是地道的犯罪团伙,然而长期以来却似乎并未得到有效根治。除了复杂的社会、经济背景,无疑也与目前一系列配套机制体制的不够健全完善,存在密切关系。
比如,无论残疾人还是儿童,均是严重缺乏自主行为能力的弱势群体,面对“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他们很难主动予以检举维权。因此,亟需社会广泛参与、渠道畅通的社会化举报机制。
再如,直接的救助机制体制同样也不够健全完善。正像报道指出的,往往陷入了“三不管”,妇女儿童保护组织没有管理的权限,民政部门没有执法权,公安部门则坚持没有报警就不出警。进一步看,“三不管”状况也与问责追责机制的不健全完善有关。“用非常手段使人致残,逼人乞讨”是严重犯罪行为,无论民政部门还是公安部门,若不积极介入调查,实际上都涉嫌渎职。若能形成健全的问责追责机制,相关部门岂能轻易推卸“不管”?(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