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徐晋雄
本报讯 莆田年轻女子晶晶未婚先孕产子后,因为没有能力抚养,且害怕遭父母责怪,竟通过网络发帖将刚出生的男婴以6万元的价格卖掉。记者昨天获悉,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近日以涉嫌拐卖儿童罪批准逮捕晶晶。
想到未婚先孕准妈妈网上找买家
晶晶是莆田城厢区常太镇人,出生于1990年。去年年初时,晶晶意外怀孕了,住进了男朋友小辉的家中待产,一次两人激烈吵架后,晶晶负气离家出走,并在莆田城区学园街附近租了一套房子住下来。之后,晶晶打电话跟小辉说她已经把孩子打掉了,也不愿和他结婚了。
随着肚子一天天隆起,晶晶开始有些紧张,想到自己未婚先孕,害怕父母责怪,加上自己也没什么经济收入,没有能力养育孩子,就想着倒不如将孩子送给别人抚养。很快,晶晶通过上网搜索,加入了一个送养、领养孩子的QQ群。之后,晶晶在该QQ群上发布了“我是莆田人,现在怀孕几个月,有没有附近的人要领养小孩”的信息。家住莆田黄石镇的小琴因为结婚多年没有生育,经常在网上浏览信息的她刚好看到了晶晶发的帖。双方互加好友后,就送养价格讨价还价,并最终达成了“男婴卖6万元,女婴4万元”的交易协议。
婴儿只看一眼妈妈就卖了他
2013年11月4日上午,晶晶给小琴打电话说自己要生了,让对方赶紧到医院交易。当天,小琴利用医院对孕妇身份核实的疏漏,将产妇名字及出生医学证明都直接登记为她自己的名字,并在医院陪伴晶晶产下了一个重6.8斤的男婴。回到病房后,小琴将小孩抱给晶晶看了一眼,放下6万元现金后就抱着孩子离开了。
不久后,晶晶在网上发布的送养婴儿帖被警方发现,警方找到晶晶,随后又找到小琴取证,最终立案。
据悉,本月上旬,经过警方解救,该男婴已经回到晶晶父母的怀抱。检察机关认为,晶晶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侵犯儿童身体自由和人格尊严权,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