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思玲
本报讯省交通运输厅消息,昨日我省出台《福建省城市公交站场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要求的各地新建公交站场,给予省级补助资金支持。占地面积不低于40000平方米的一级公交站场,每个补助600万元;占地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二级公交站场,每个补助400万元;占地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的三级公交站场,每个补助200万元;占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四级公交站场,每个补助80万元。属于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县的,省补标准分别上浮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