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周锡银 实习生 曾会文
本报讯“本来姓刘,可是土地证上写姓郑,而且还是涂改过的,现在要办户口却说名字涂改土地证无效。”近日,福州城门镇黄山村刘先生拨打本报968111反映,他父亲在22年前办理的自建房土地证,当时工作人员把证上的姓改了,如今刘先生的妹妹想要办理户口,仓山城门派出所告诉他,这样的土地证不是有效证件,不予办理户口。
姓名被手改了不予办理户口
刘先生称,1992年9月1日,他父亲到福州市土地管理局郊区分局办理自建房土地证,拿回土地证后发现,证书上封面姓名是对的,内容中却把“刘”错写为“郑”。父亲便到分局要求更改,“当时工作人员直接把错的姓手写改过来,父亲以为没问题就拿回家了。”
半月前,刘先生家人想办户口,可城门派出所告知,由于姓名被手改了,认为证书无效,不予办理户口。刘先生说,派出所那边建议他,可以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仓山分局办理一份证明,证明这套自建房的确是他父亲所有。但这事儿并不简单,刘先生说,国土资源局仓山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改字的土地证不行”,并且不能确定谁手改的字,因此拒绝出具证明。
国土部门:可调当年档案核对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城门派出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落户口必须要房产证或者土地证,但刘先生的土地证姓氏不对,因此没有办法办理落户。
对此,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20多年前,土地证确实是手写的,但是如果土地证被手写改动,会加盖一个校对章,证明有改动。但刘先生父亲的土地证被改动过的地方没有加盖校对章,因此无法确定到底是谁改动过的。
该工作人员说,可以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调历史档案,核对下是否有校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