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林成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悉,《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加强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下发,要求翔安、诏安、东山、石狮、洛江等5个县(市、区)农业局要在年内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设立,并配备专业人员(县级以上监管机构应有3名以上专职人员,乡镇监管机构也应有2名以上的专职人员),使全省省市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