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社会/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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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3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榕将实行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

 

N本报记者 邱也栩

本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福州今年将实行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提升包括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在内的总体质量水平,力争在9月通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

“要做到让守信者处处收益,失信者寸步难行。”领导小组副主任张玉川会上表示,将出台相关文件,加强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推动建立统一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质量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具体的做法还在商讨当中。

此外,在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的同时,将推进福清、长乐、马尾、连江、永泰等地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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