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深圳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试点改革,将警察划分为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三个职组,试行分类管理。凭年功和业绩,90%以上公务员的薪酬待遇有望在退休前达到相当于副调研员(副处级)的水平。(3月25日《中国经济周刊》)
观点1别“满城副处级”
长期以来,我国对公务员主要采取职级与待遇相互“绑定”的管理模式,想提升待遇,唯有“升官”一途。实施公务员分类改革,让公务员即使不当领导,也能提高待遇。然而,改革并非简单的“集体官升三级”,更不是“满城尽是副处级”。
如果改革前后的差别,仅仅是由科员级退休,变成副处级离职,那么改革岂不变成集体涨工资?显然,仅仅待遇提升,并不能体现“让有为者有位”的改革初衷,应真正让公务员晋升由“独木桥”变为“多车道”。 (薛家明)
观点2别误读副处待遇
如果仅从“工资”角度去解读,觉得是简单给公务员涨工资,实际上构成一种误读。其实,这是更高的“公务员分类改革”背景下涉及的一个具体细节问题。公务员分类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打破官本位”,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大类,将后两类公务员从高度官本位化的管理模式中解脱出来,发挥能动性。
还应当看到,深圳的公务员管理改革,并不是单一的“分类改革”,与此密切配套的还有其他多项改革,如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养老并轨改革等,它们构成整体的改革。
当然,也要意识到,之所以会形成这种“误读”,除了情绪化的舆论话语环境,公众缺乏广泛充分参与的渠道,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