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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一老师性侵12岁女生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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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3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漳浦一老师性侵12岁女生获刑

 

N本报记者 肖和勇 通讯员 林捷锋 周瑞壬 黄文宝

本报讯 周末不上课,12岁女生晨晨(化名)却被语文老师杨某某叫到学校,说是帮忙批改考卷。善良的晨晨欣然前往,却在教室里被杨某某性侵。前日,漳浦县法院审理了这起代课老师强奸小学女生案,被告人杨某某,被判5年8个月。

事发前就曾被猥亵但女生不敢声张

杨某某今年26岁,家住漳浦县佛昙镇,2011年9月起,此人被聘为代课教师,在当地某农村小学教语文,任班主任。12岁的晨晨,去年在这所小学读五年级,是杨某某班上的学生。

晨晨事后回忆,去年上学期,期中考试前后,杨某某就对她动了邪念,曾两次把她单独叫到教室,摸她大腿内侧,猥亵她。事后,杨某某还要求她不得说出去。晨晨说,杨老师是她的班主任,他说的话不敢不听,所以没敢声张。

周末帮忙改试卷女生在教室被强暴

去年6月16日(周日)早上7点多,杨某某给晨晨打电话,叫她到学校帮忙批改考卷。

在一间多媒体教室,只有他们两人在。卷子改了半个多小时,杨某某把晨晨抱在怀里猥亵。晨晨曾多次挣扎、叫喊,但杨某某不为所动。杨某某事后向警方交代,当天上午10点多,他因过度紧张,曾放开晨晨,跑到宿舍,躺在床上休息,但随后就在教室里强暴了晨晨。

女生被教唆撒谎细心母亲识出破绽

事后,晨晨身体出血,这让杨某某惊慌失措,他告诉晨晨,此事不得对父母说起。担心晨晨的家长发现,杨某某还教唆晨晨说谎,说是她自己骑自行车摔倒,被雨伞伤到才流血。

晨晨回家前,杨某某还给晨晨母亲打了电话,把伤情和原因先说了一遍。晨晨回家后,身体还在流血,于是躲到洗手间,母亲发现异常,一阵追问下,晨晨说“是下楼时摔伤的”。杨老师不是说被雨伞伤到的吗?母亲发现破绽。

随后,晨晨说出实情,家人立即报案。当天,杨某某被扭送到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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