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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卡丢失 15元高速费变328元
省高速公司:无通行卡的车辆要按全程计费,如市民找到卡,可退还多收费用
 

N本报记者 张志宏 实习生 郭丽娟

本报讯“从桂湖到贵安,仅15分钟的车程,只因为我把通行卡弄丢了,被收328元的高速通行费。”昨日上午,福州的彭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如是说。据了解,遗失通行卡的车辆,将按全程计费。

据彭先生介绍,前日下午1点左右,他从桂湖上高速,准备去贵安度假,高速途中不小心把通行卡弄丢了,约15分钟后在贵安下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告知通行卡弄丢必须按照全程收费,包括通行卡费用共328元。

“我一听都傻眼了,原本高速费只要15元,现在涨20多倍。”彭先生说,通行卡弄丢了,可以调取监控录像,他是下午1点左右上高速,只要调取那个时段的监控就能查到自己上高速的时间。可收费站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通行卡丢失就必须交全程高速费用,僵持了一会儿后,彭先生还是把钱给交了。

就此情况,记者致电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通行卡丢失,高速公路公司无法确定车主究竟是从哪个入口上高速,无法确定收费的金额。根据规定,无通行卡的车辆由高速公路收费单位按照规定的车型、费率全程计费。

彭先生遇到的情况并不是个案,很多市民也遇到类似的情况。市民陈先生认为,车辆在进入高速时都会被拍照存档,即使没有通行卡,也很容易确定车辆行驶的里程,因此除了赔偿遗失通行卡的工本费和实际里程高速费外,按照全程计费的处罚性收费显然不合理。

而就市民的质疑,省高速公路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说,每天通往高速收费站的车辆太多,有时候监控录像拍摄不清车牌号码,也有些车主无法记清自己上高速的时间,由于查看监控工作量太大,工作人员有限,无法满足这样的查询,因此只能按规定执行。但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市民找到通行卡,可以到高速窗口退还多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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