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华云
本报讯 3月24日,家住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的70多岁的林奶奶,遇上了一件令她气愤的事,她的8岁孙子趁其不备,从家里拿了200元“压岁钱”,到学校附近的“新时代”玩具店购买玩具,她知道后,要求店家退货,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她只得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了解情况后,西天尾工商所工作人员于25日陪同林奶奶来到新时代玩具店。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林奶奶孙子属未成年人,其私自具有的购买行为不具法律效力。经交涉,玩具店同意退还林奶奶200元购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