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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3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开幕,尤权主持
闽“单独两孩”政策 今日表决

 

N本报记者 练仁福

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单独两孩”政策,即将在福建启动实施。昨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榕开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主持会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简称草案)昨提交审议,并确定将提交今日举行的常委会全体会议进行表决。如果表决获得通过,意味着“单独两孩”正式在闽落地。

意义有利于调整人口结构性矛盾

受省政府委托,省卫计委主任朱淑芳对草案进行了说明。“实施单独两孩有利于调整我省人口结构性矛盾,解决人口安全。”朱淑芳说,我省“一胎半”政策(农村如果第一胎是女孩,经批准允许再生一个孩子)已执行25年,人口出生率从1988年的24.3‰降到2012年12.74‰,出生人数从最高峰1990年的73.6万人骤减至最低谷1999年的36.6万人。

同时,从人口年龄结构上看,我省老年人口比重上升,2012年全省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8.2%。劳动年龄人口2011年达到峰值2568万人,“十二五”期间将以每年10万人左右的速度递减,到2020年则只有2438万人。此外,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居高不下,根据“六普”数据,我省是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高的省份之一。

“如不及时调整现行生育政策,劳动力不足将愈加明显,人口红利将逐渐消失,出生人口性别比会加剧失调,不利于人口自身的均衡发展,也不利于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朱淑芳说。

影响对出生率影响很小

“启动我省单独生育两孩政策,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朱淑芳表示,2001年1月起,我省已经实行农村一方独生子女家庭可生育两个子女的政策,在实施农村单独生育两孩政策方面有了一定基础和经验。“现在全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仅增加城镇一方单独居民的生育量。”

她说,根据我省2013年7月份开展的独生子女婚育情况全面调查,目前全省城镇“单独”夫妻约10.62万对,其中已生育一孩的8.25万对,未生育的2.05万对,近几年每年新婚的城镇单独夫妻约在1.5万对左右。另据对城镇单独已生育一孩夫妻的问卷调查,如果2014年起实行城镇单独两孩政策,也只有约60%符合条件的人群可能在“十二五”期间生育二胎,可能增加出生5.6万人,对出生率的影响只有约0.6个千分点。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对我省人口出生影响并不显著,对实现‘十二五’总人口控制目标影响较小,不会出现生育人口的较大波动,也不会给医疗、教育等公共资源造成太大的压力。”朱淑芳说。

内容对“独生子女”作出界定

记者注意到,提请审议的草案,修正的内容主要有三处。

1.关于“单独两孩”的规定

把条例第九条中规定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经批准后可再生育一个子女”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经批准后可再生育一个子女”,删除了原来条款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等内容。

2.明确再生育审批时限根据本次修正后可以生育第二胎的单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如果需要第二胎的,应当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领取生育服务证。草案将原来的相关规定修正为“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批准”。

3.关于独生子女的界定为明确对独生子女界定,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对独生子女的定义,在第七章附则部分增加一条:“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亲兄弟姐妹。”

释疑 昨日审议今日表决为何可这么快?

记者昨日获悉,省人大常委会昨日上午对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下午召开的常委会主任会议已同意,将草案提交今日召开的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依照往常的惯例,地方立法多要进行三审,还经常会跨度一年或是更久,那为何此次修正案一审即表决?

记者采访了解到,如此之快主要原因有两点:一个是修正的篇幅不大,争议点不大;第二个则是各部门前期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如,我省先前做过多次调研,相关数据为计生政策调整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2013年12月23日,省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修正案草案,不久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卫计委负责人到省人大常委会汇报沟通,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要求尽快上会审议。常委会还组织了在福州、厦门进行立法调研,书面征求了设区市意见,这些都为立法工作打下了重要的基础。

此外,我省行政部门已经制定了单独二孩配套实施细则,为政策落地实施提供了保障。

建议加大查处力度遏制违法生育多孩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对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审查意见表示,草案对条例中涉及的“单独两孩”生育政策进行修改,既符合中央的决策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也符合我省的实际,将为单独二孩政策在我省实施提供法制保障。建议将草案提请本次省人大常委会并一次审议通过。

意见还称,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后,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政策落实和衔接工作,稳妥扎实有序推进,保证符合条件的群众的生育愿望得到满足。还要尽快出台一系列与之相关的社会公共政策,加强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重视外来人口生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

此外,还建议加大违法生育查处力度,重点遏制违法生育多孩,保证计划生育国策的贯彻落实。

征令集

“单独两孩”政策备受关注。假如条例今日表决获得通过,何时施行?如何提出生育申请?在施行日前已怀孕的,合不合法?单独夫妻中一人是福建的,另一人是外省的(该省暂不支持单独两孩),能不能再生一胎?……当您看到今天这篇报道,可能会有许多类似的疑问。

草案如能获通过,本报将带着这些问题到相关部门采访,为您做出解答。请关注本报后续报道。您也可以致电本报新闻热线968111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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