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张永志 林帅 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 按保安指引,停在酒店旁边的免费停车场,结果第二天车窗被砸开,车内物品被盗了,日前,长乐的林先生就碰上了这种倒霉事。
3月27日,林先生入住了长乐市荣诚大酒店,当晚,林先生按保安的指示,将车停在酒店门口的停车场内。下车时,林先生将笔记本、儿童学习机等物品留在了车里。
第二天早上,他去开车时却发现,汽车后车窗玻璃被砸碎,车内的物品都不见了。林先生马上报了警,并找到酒店的负责人要求赔偿。酒店负责人认为,停车场是酒店沿道路旁的公共场所,并非是酒店专用的或所有的场所,也没有收取停车的费用,对此不予赔偿。可林先生认为,停车指引是酒店提供的服务,而且停车点就在酒店附近,旁边也有酒店保安亭,酒店应该对他进行赔偿。
双方争执不下,请工商人员介入。工商调查发现,虽然该停车场不是酒店专用停车场,但该场地多由酒店的客户使用,并由酒店的保安负责指引停车,消费者是基于一定的信赖而在此处停放车辆并入住酒店的,酒店方对此应负有一定的安保责任。经调解,酒店方最终向消费者支付500元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