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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4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区停车费 到底谁在收?
西湖片区安置房的业主称,每月被收取150元停车费;所属社区称是开发商所收,开发商否认
 

N海都记者 陈小芳

海都讯“小区场地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可在没有设立物业的情况下,竟有人在小区内强制收取每月150元的停车费。”近日,家住莆田市区胜利北街西湖片区安置房的业主王先生反映了此问题。开发商矢口否认,安置房所属的梅峰社区称,曾和收费的开发商协调过,但一直没有解决。

入口设门卡收费没票据

王先生说,西湖片区安置房小区约在7年前入住。小区没有物业,也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令业主们疑惑的是,有人在小区入口处私设门岗,对业主强制收取每月150元的停车费。王先生说,收了钱却没有给任何收据,如果业主拒交,小车就无法开进小区。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小区,在小区入口处,看到一个岗亭,中间横着一根黄色栏杆。岗亭内有一名年轻男子在值班,小车进入时栏杆才会收起。在小区路面上,用黄色和白色线规划了上百个停车位,有些还有编号。记者上前询问该男子所属单位,但他称不清楚。

在小区3号楼附近有一铁皮房,挂着小区物业治安室的牌子。门上贴着一张破损的红纸,写着下半年小车停车费每月150元交到小区治安室,落款为鑫焱公司,时间是2013年11月12日。红纸旁边还张贴着一张关于地下车位出售的通知,落款方为福建鑫焱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双方说法不一街道介入调查

路过的业主张女士和陈女士告诉记者,小区没有物业,也没有业主委员会,收取停车费的是小区内的一名居民。

据了解,福建鑫焱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该小区的开发商,负责人邱先生表示,该小区属于自主管理,停车收费并非开发商所为。如果通告出自开发商,落款处应有公司的专属正式公章。

小区所属的梅峰社区否认了开发商的说法,工作人员说,小区的治安费和卫生费都是开发商收取的,票据上也有落款,停车费也是其委托物业收取。该工作人员表示,社区曾就此问题和开发商协调过,提醒其应正规管理,但对方一直没有回应。

荔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西湖片区安置房小区属于自治小区,应由所属社区管理。出现上述情况,街道可以介入协调。荔城区镇海街道表示,已经将情况登记,将前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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