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文浩 实习生 夏雨晴 通讯员 曾咏发
海都讯 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日前与全省9个设区市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对福州的要求是:到2017年,PM10下降4%以上。
落实目标责任书,作为省会,福州有何举措?在防治的同时,福州又将如何监测预警重污染天气?记者昨日就这些问题采访了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
大气污染防治不可能一步到位。防治之时,还需要加强监测预警。目标责任书要求,省级、福州市、厦门市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在2015年年底前要建成。记者获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将纳入福州市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应急预案的要求也有所披露,包括工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限行、扬尘控制、气象干预、停办大型户外活动及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等。
本次考核的指标,为何拟定为PM10,而不是PM2.5?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原因有二。首先,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只要求我省控制PM10浓度,未对我省提出PM2.5硬性指标。其次,我省目前只有福州、厦门、泉州三个设区市能监测PM2.5,因此只考核各设区市PM10浓度指标。
(图片均为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