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海都讯前年8月,福州仓山城门镇湖际村,一个大水坑吞噬了一条年轻的生命——11岁男童军军(详见本报2012年8月20日报道)。2013年,福州中院终审,判福州市城乡建总和管理方南大门拆迁公司连带赔偿46万余元。
今年2月,福州市城乡建设总公司赔偿给军军的父亲蒋先生23万元,让他向南大门拆迁公司主张余款23万元的赔偿责任。蒋先生委托律师与南大门拆迁公司沟通赔偿一事,未果。
蒋先生的代理律师称,他与南大门拆迁公司沟通,问对方何时判决赔偿款,对方未给出具体时间。目前,蒋先生已委托律师申请了强制执行,仓山区法院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