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黄勤鑫 刘丽兰
海都讯 夜间行车途中,被后方同向的摩托车追尾了,货车司机林某觉得被人追尾不怪自己,就开车离开了现场。不想,这个行为反而让他成了交通肇事逃逸者。近日,闽清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判决货车司机林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3年8月12日晚上10点左右,男子林某驾驶货车从闽清城关运送沙子前往永泰。当他行驶到闽清塔庄镇茶口岭路段时,同向行驶的摩托车欲超车,追尾了林某的货车。林某觉得被人追尾不怪自己,且揣测停车后说不定还要自己担责,就开车离开了现场。
事故中,摩托车车主黄某受伤倒地,被送往医院抢救后不治。而尚不知此次事故严重性的林某,事后被警方抓获。他说,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就犯了糊涂,没有及时停车保护现场,反而驾车离开,因这个行为吃大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