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通讯员 蔡荣秀
海都讯 2012年12月,陈某爵、王某元、魏某沐等人到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一山场非法采伐1株树龄200年的红豆杉(属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这伙人事后被抓获。近日,南平延平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子,三名主犯分别被判处4年4个月至3年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株红豆杉于2006年被列为全省名木古树范围。据了解,作案当晚,王某元雇用1人驾驶厢式小货车将5段红豆杉原木运至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高速桥下的一处草丛中藏匿,待王某元联系好买家,受雇者驾驶小货车将红豆杉原木运至南平市区销售。
2013年7月,陈某爵、王某元还伙同他人到延平区太平镇杨厝村祖龙山山场将三株阔叶树和一株苦槠树盗伐,计立木蓄积3.9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