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马浙闽 王光忠 郭生教
海都讯 福州永泰县村干部挪用村民部分生态林补偿款;福建省某电子产品所原所长、某商会原秘书长(正处级)曹某某受贿……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检察院第一季度查办贪污贿赂案件通报会了解到,今年福州检察系统查办贪污贿赂案件48件66人(其中大案44件),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已有22名贪污贿赂职务犯罪被告被法院作有罪判决。
“下一步的工作重点,福州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将加大办案力度,以资金项目集中和政策倾斜的重点领域和区位为目标,查办行业、系统职务犯罪窝串案,特别是坚决查办破坏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方面的案件,为建设生态福州、宜居福州作出新贡献。”福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一负责人昨介绍。
永泰村干部挪用公款70多万
今年3月7日,永泰县检察院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永泰县某村主任蔡某挪用村民部分生态林补偿款。
经查,犯罪嫌疑人蔡某在2009年至2012年期间,挪用村民部分生态林补偿款3.8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2年12月,蔡某又挪用村账户公款71万元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涉嫌挪用公款罪,目前已被立案侦查。
今年1月初,连江县检察院查办了该县某镇副镇长林某某,于2009年9月至2013年9月在负责分管土地、村建、城管等工作中利用职便,为辖区收受未经审批建房、加层及超面积建房的违章建筑户及中间人贿送的款物合计7.5万元。
虚高工程造价5人敛财145万
去年底,长乐市检察院与长乐市纪委合作,查办该市某街道社区干部邹某某等5人在征地项目填土方工程过程中,采取封锁招标信息、串通投标的形式,虚高填土方工程造价,共同贪污受贿145万元。
今年1月初,相关部门发现某村党支部书记林某和某街道纪委副书记刘某也涉嫌受贿犯罪,同时还查到某企业内部人员勾结社区干部共同贪污征地补偿款。最后检察机关以窝串案查办,共立案15件18人,涉案金额达167多万元。
正处级干部受贿40多万
今年3月份,鼓楼区检察院反贪局立案查办了福建省某电子产品所原所长、某商会原秘书长(正处级)曹某某受贿案。
2011年,犯罪嫌疑人曹某某帮助福建某公司成功获得2012年某专项资金补助,同年12月,他收受该公司方面送来的感谢费15万元。同年,曹某某又为某两家公司联合申报获得专项资金300万元,后分两次收受公司负责人送来的14.5万元感谢费。
2012年,曹某某又帮助某公司获得市场开拓补助经费和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总经理送来的13万元感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