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吕蕴岚
海都讯 目前,福州的王芳(化名)打算第二次离婚,对象还是陈杰(化名)。两人的第一次婚姻,因为陈杰出轨收场;为了女儿,王芳同意复婚。没想到,陈杰再次出轨,王芳铁了心与他“断了”。周三下午,王芳打进婚姻热线,说这回陈杰不同意离婚,否则要分割房产,而她想保住房产,作为母女俩的生活保障。
王芳在事业单位上班,2006年和陈杰结婚,搬进陈杰家早年买的婚房居住。2008年,女儿出生。陈杰又买了房子,房产证两人联名。
2010年,陈杰经营的服装店生意不顺,此后陈杰经常晚归。王芳发现老公出轨。陈杰承认喜欢上女老板并和王芳离婚。服装店、婚房都是陈杰婚前财产,十余万家庭存款两人平分,后买的房子和女儿归王芳。离婚两年,王芳带着女儿在后买的房子里生活,没催陈杰变更产权。
后来女老板并没有和陈杰结婚,陈杰转而求王芳复婚。2013年春节,王芳考虑到女儿,同意复婚。去年年底,王芳再次发现陈杰出轨,这回对象是服装店的小妹。王芳提出离婚,陈杰不同意,并提出如果王芳要离婚,就要分割那套房产。
王芳对专家说,她对陈杰已经完全死心,但眼下那套房产仍是两人名字,想咨询如何保住房产。
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张瑶:当时陈杰签订离婚协议,放弃后买房子的产权,这份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可视为两人复婚时所做的婚前财产协议,即那套房子的产权已经归王芳所有,只是尚未办理房产过户。王芳可要求陈杰过户房产,若陈杰拒不配合,王芳可通过法院做出判决,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