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传之 尤燕姿
海都讯 每月平白无故多出近2900元的收入,听上去挺美好,可对于王小姐来说,这可不是啥好事——在泉州鲤城区南环路某车行上班的她,近日发现,从去年5月至12月,自己在丰泽区城东街道某服饰织造有限公司有份从未领到的“额外”工资。前不久,地税部门告诉她,必须为此缴纳个税,这可把她急坏了,于是她求助报社。
服装厂财务做手脚 车行员工“被兼职”
王小姐在南环路一车行上班,每月的基本工资2000元至3000元不等,尚未达到每月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但今年3月下旬,车行的财务询问王小姐,“你在城东一家服装厂还有兼职吗?”
原来,据地方税务部门反馈,经查询王小姐的身份证号发现,去年5月至12月,除王小姐就职的车行,丰泽区城东街道一家服饰厂每月也给她开出2870元的工资,与其在车行的基本工资收入累加,已超个税起征点。为此,王小姐需为这8个月的“双薪”缴纳近700元的个人所得税。
王小姐对此很疑惑,“我从未听说过这家服饰厂,更不用说去那儿上班领工资了。我在车行的同事们都能证明这点”。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城东街道的南埔工业区,走访涉事的服饰织造有限公司。据该公司负责人陈小姐介绍,王小姐确实不在他们公司上班,而经她询问公司现财务,得知这份“虚假”的人员名录及开出的工资,是前任财务所遗留。前财务在账目上做了手脚,该人已失联,疑为卷款而逃。
除了王小姐外,是否还有其他与该公司无关人士被卷入此事,陈小姐拒绝说明。她说,虽已向有关部门备案,但考虑到失联财务是本地人,又是十几年的老员工,尚未正式报案。
提交材料给税务 查实后不收个税
昨日上午,鲤城地税局江南分局的税务人员,已经要求王小姐准备相应的书面材料,证明其本人并未从某服饰制造有限公司领到工资,管辖该公司的丰泽区地税局城东分局目前也已收悉材料,两区地税部门都将介入调查此事。
鲤城地税局江南分局税务人员表示,如查实王小姐所述情况为实,被虚开的“双薪”产生的个税将不被征收。据地税部门人员介绍,税务机关对于个人所得税征纳关系的认定,是通过个人身份证号进行的。个人取得两处以上收入的,税务机关根据税务信息平台进行比对,将相同身份信息进行合并,以此作为征税依据。
而王小姐的情况,是因身份证号码被其他单位冒用所致,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可能与职务侵占有关。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开工资,目的在于偷税。例如将本为一人的收入,分为多人,减少甚至规避该人缴纳个税多少。不过,最为常见的目的,是通过虚开人员工资,从而虚增企业成本,达到减少账目利润、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这种情况,由国税部门管辖处理。”税务人员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