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4版:社区/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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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订完婚 准新娘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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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4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闪电订完婚 准新娘跑了
男方不甘心赔了夫人又赔上聘金,向部门求助
 

N海都记者 苏燕梅 通讯员 吴有林

海都讯 自从闽侯的王超和李兰闪电订了婚后,王超就再没见到李兰。和李兰一起消失的,还有王超付给李兰的5万余元聘金。不甘心赔了夫人又赔钱的王超,向闽侯南通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求助,让调解员帮忙寻找李兰。

据南通司法所的陈所长介绍,王超是今年1月份找到司法所的。王超告诉他,他和李兰今年1月份经人介绍认识,交往一个月,两人很谈得来,就订了婚。订婚时,王超的母亲几乎拿出了自己的所有积蓄,礼金给了5万多元,还有两枚金戒指,还摆了订婚酒。可是,订婚没多久,他的未婚妻像“隐身”了,电话也不接,人也找不到。了解完情况,陈所长让王超先回家等待,他帮忙联系,可仍然无法联系上李兰。

上个月底,机会来了。王超母亲在街上遇到了李兰,忙打电话给王超。王超和家人把李兰拦下,一起到了南通司法所,让陈所长评评理。李兰当场就表示,她和王超并没有感情,而且性格不合,根本无法一起生活,还是早分早好。王超承认,自己和李兰的确性格不合,如果两人分手,李兰就应归还聘礼和金戒指。对于王超的要求,李兰不同意。她觉得,她和王超交往了一阵,王超把聘礼和戒指给了自己,自己也订了婚,聘礼和金戒指就可以不退。

陈所长给双方上了一堂法律课。陈所长说,法律上聘礼是以婚姻为目的的,既然两人不结婚,聘礼就该退还男方。经过几天的调解,王超和李兰退了婚。李兰退还礼金3万多元和两枚金戒指。而订婚酒席的费用,则由王超承担。

陈所长说,近年来,南通司法所接了不少解除婚约退聘礼的纠纷,男女双方都是闪电订婚,由于双方没有深入了解,最终都没走到一起。希望此事能给广大的青年男女敲响警钟。

(文中人物均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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