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通讯员 马法
海都讯 福州马尾一名年过七旬的郑老太想买套二手房。跟卖家吴某签了合同后,郑老太去银行贷款,结果发现银行不为退休的老人办按揭贷款。房子没买成,卖家一纸诉状把老太太告上法院,称其违约。近日,马尾法院调解了这起此案,老太太付了3.5万元给卖家。
家住马尾的郑老太太是一位退休老教师,因房屋即将拆迁,就想买套出入方便的房子。郑老太太告诉法官,2013年4月某天,她在中介工作人员介绍下看中了马尾区君竹路某小区某号楼1单元。
郑老太太说,自己没有足够的首付,问中介自己有一套旧房能否从银行贷款,中介人员告知她可以贷款,并且告知她如果订约后反悔,在24小时内随时可以取消合同。
郑老太太便跟卖方吴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款为100万元。从看房到签约,老太太只花了3个小时左右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次日,郑老太太一人到银行咨询贷款事宜,银行告知因郑老太太已退休,年龄太大,不符合贷款条件。老太太意识到自己根本没有能力支付首付款,便立即电话告知中介人员要取消合同。
不料,随后卖家吴某把郑老太太告上法院,要解除合同,并要老太太赔偿6万违约金及律师费。听完郑老太太的讲述,马尾法院的法官追加中介公司为第三人。但庭审中,老太太却没有证据证明中介人员的故意误导。
得知要赔6万元,老太太急得哭起来。最后经法官调解,卖方让步了,愿意只收老太太3.5万元。
法官提醒说,买房时,签合同一定要格外谨慎。签约前,中介人员说的话,如果没有录音,都不做准。买房者草率签约,很容易面临违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