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陈建媛 刘少姗
海都讯 莆田十中的学生小雨(化名),前一段时间,在网上购买了一些衣物,并将学校的地址作为收件地告诉了网店。一周前,快递公司将货物送到学校,但快递员没有亲手将装有货物的包裹交到他本人手里,而是由校旁一家“QQ便利店”代为收取。可便利店的老板却提出,要领走包裹,必须先交纳2元钱的保管费。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便利店在未征询包裹主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代收包裹的做法,不符合相关规定,收取包裹强要保管费的做法更属于霸王条款,无任何法律依据。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店经营者停止代收包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