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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药的春天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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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4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低价药的春天来了吗?

 

背景:国家卫计委等八部委联合发文,明确“取消最高零售限价,制定我国常用低价药的日均费用标准,让低价药生产企业能够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或调整零售价格,保障合理利润”。同时,鼓励医生使用低价药。

观点1 低价药涨幅有限

有网友担心取消最高零售限价,会出现低价药变成高价药的情况。毕竟,以往屡次出现药品降价变成涨价。不过,从文件来看,政府是试图用“日均费用”来替代价格限制,意味着低价药即便涨价,其幅度也有限,不能超出“日均费用”标准,否则将不能列入常用低价药清单。可见,政府未来将对清单上的低价药予以政策性支持,给予药厂合理利润空间,又不会过度增加患者用药成本,从而一举多得。

当然,低价药的春天能否真正到来,患者能否不再受到低价药荒的困扰,民众能否享受到药费降低的好处,还要看落实执行情况。民众好好监督和督促这一惠民政策吧。(江德斌)

观点2 须取消以药补医

一方面,“降价死”早已是业内的潜规则,一种药物一旦过于廉价,生产的厂家便无利可图,会停止生产,或者把这种药物改个名称卖高价;另一方面,以药补医也是当前医生的收入构成模式,医生开药越多,收入就越高。如此氛围下,如无有效约束,“鼓励低价药”会遭遇现实的尴尬。

“鼓励低价药”不能一直停留在“呐喊阶段”,必须走进“行动阶段”,必须有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提高医生待遇,是必答题。二者,要扶持廉价药的生产,对生产企业适当减免税收等,不要让市场淘汰疗效好的低价药物。  (杨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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