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章微/文 肖春道/图
海都讯 昨日上午,福州南街街道的谭秋兰领到“单独两孩”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很是开心。记者从福州市人口计生委了解到,截至4月15日,福州已经受理228份“单独两孩”再生育申请,发出“单独两孩”准生证115张。很多申请人,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范,没办理成功。有关部门提醒,材料一次性准备齐全,可减少往返办证的麻烦。
家住福州南街街道小柳社区32岁的谭秋兰是名白领,也是一个8岁女孩的妈妈。她和丈夫一直想再添个孩子。她是独生子女,可丈夫不是独生子女,此前不符合政策,无法再生育。今年3月31日,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开闸”,正式实施。她成为受益者。
4月初,社区工作人员就带着再生育审批表等各种材料上门,告知谭秋兰,可以办理“单独两孩”准生证。夫妻俩在社区工作人员指导下,准备好材料,交到南街街道办事处。昨日,谭秋兰领到了“单独两孩”准生证。
打开这本准生证,上面写着:“经审核,该夫妇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再生育一个子女。”记者注意到,再生育的准生证和一孩的准生证略有不同:再生育的准生证封面为红褐色,一孩的准生证封面为红色。
鼓楼区人口计生局副局长叶德华说,鼓楼区承诺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审批“单独两孩”再生育准生证。截至4月15日,鼓楼区收件50份,发证43份。
“单独两孩”申请流程
1准备以下材料:
①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
②再生育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可到福州市计生委网站http://www.fzjsw.gov.cn/下载专区第二页下载,填写打印后再提交,签名处需蓝黑水笔手写。
③双方近期免冠两寸合照。
④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有效证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其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或申请人承诺声明。
⑤单独夫妇一方为本省户籍、一方为外省户籍的,外省一方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证明。
2把材料提交给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再由乡(镇)街道提交给县(区)计生部门审批。
3县(区)计生部门,将于15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发证。
4夫妇再到乡(镇)街道领证。
注:独生子女证丢失的,需到父母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开具其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很多人仅仅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开了证明,没有经过乡(镇)街道盖章确定,这样的证明无效。
□热线互动
3月31日前领的独生证 已享优惠不退回
读者苏女士问: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生二孩,之前的独生子女奖励费要不要退?
答:《福建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关问题的解释》做出明确规定:政策实施前(2014年3月31日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自批准再生育之日起,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停止其正在享受的独生子女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不再退回。
政策实施后放弃再生育的,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了相关奖励优惠待遇后,又提出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退回已领取的奖励费及有关优待优惠的资金和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