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晋 李伟强
海都讯 从公司辞职两年,却迟迟拿不到原先缴纳的押金。昨日,市民姬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他在2011年到华亭汽车站从事客车司机工作,一直工作到2012年,因为身体不适就离开,但在公司缴纳的5000元押金及部分工资,共近7000元一直没有拿到。
司机:每天工作13小时吃不消
2011年,姬先生从云南来到莆田,在华亭车站担任城乡客运班车的驾驶员,每天早上5点起床,5点30分开始工作,一直干到晚上7点30分,并且每隔一天就要加班,到家时,已是晚上11点。“公司是按天算工资,每天170-180元,我就这样一直做了一年。”姬先生说,刚进公司时,每个人都要缴纳2000元的押金,头3个月,公司还从工资中扣除了3000元,总计5000元。
“因为工作压力大、睡眠不足,我开车时经常犯困,这对我及乘客都十分危险。”姬先生透露,因为客运班车的离合器和油门都很紧,长时间的工作,导致他两脚被磨出血。2012年后,他辞去了司机的工作。
今年3月,公司曾给他打电话,要他回去再做半年,但因为工作强度大,他仅工作了5天就辞职,而被公司扣下的钱,包括工资在内有近7000元。
车站:随意辞职影响运营
记者采访了华亭汽车站一负责人赵先生。他告诉记者,姬先生从2011年进公司担任司机至2012年,之后因为他私人原因,影响他在华亭的工作,为尽快离开,姬先生打电话通知公司要辞职,之后就不再来公司开车,导致班车无法正常运营。
“按公司的规定,员工若要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但他说走就走,我们一时找不到人。”赵先生说,由于客运班车司机难找,今年3月,公司又招姬先生回来工作,但干了5天又离开,班车运营时刻表被打乱。
赵先生表示,公司不会随意克扣员工的押金和工资,他希望姬先生能给公司一个合理的理由,说清为何突然辞职,届时,公司会将押金和工资一同退还。
劳动监察:收押金不合理
记者咨询了城厢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有关规定,公司是不能私自克扣员工的押金的,同时也不能随意要求员工缴纳押金。如果员工辞职后,无法将押金取回,可以向城厢区劳动监察部门求助,“不论公司是否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都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该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