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练仁福
海都讯 福州鼓楼区、南平顺昌县纪检部门日前披露了发生在当地卫生监督管理所的贪腐案件。记者昨日了解到,这些基层官员因贪腐金额从几千到几万元不等,最后都获刑或被免职。纪检部门发出警示说,小官肆无忌惮地挥舞手中的“权杖”,收受贿赂,同样会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鼓楼
卫生监督所四人收钱办证获刑
案件回放
2012年,福州鼓楼区纪委查处了区卫生局卫生监督管理所许可证办理科副科长严某伙同干部吴某、卫生监督员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向辖区内餐饮业主索贿受贿问题,还从中发现卫生监督员林某索贿问题,之后,将严某等4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2009年至2011年,严某和吴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给予五凤街道片区卫生监督员王某介绍的餐饮店办证便利,分别收受王某“好处费”8800元和6500元。王某则通过“代办”卫生许可证的申领、年检、换证、变更,以及“包办”健康证等,共收受五凤街道片区49家餐饮店“好处费”共计85910元。洪山镇片区卫生监督员林某则通过“包办”临时许可证,收受片区3家餐饮店“好处费”计10000元。
经法院审理判决,严某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吴某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王某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林某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件剖析
鼓楼纪检部门对案件分析点评说,严某和吴某处于看似平常却是关键的办证审查岗位,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的权力空间,对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个体户实行两套标准,加上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态度恶劣,执法粗暴,擅提门槛,故意刁难。同时,该案涉及的餐饮店个体户大多是外来人员,对办证条件、办证程序等事宜缺乏了解,给王某等人收受“好处费”提供了机会。
餐饮店个体户之间互相“介绍”,这样一来,王某等人权力寻租的市场越来越大,逐步形成一种餐饮行业“花钱办证”的潜规则。
顺昌
首笔受贿仅百元小恩小惠收不停
案件回放
黄某,70后,福建医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顺昌县洋口镇卫生院,成为一名乡村医生。后经公开竞聘选拔,2008年被任命为县卫生监督所公共管理科负责人,手握检查与处罚卫生状况权力。
黄某贪腐的一个特点,就是每笔金额都很小,最小的是100元购物卡,最大的也不过1000元,小恩小惠来者不拒。他第一次受贿来自于一旅行社老板,为一张100元的超市购物卡。
在日常执法检查中,黄某先后发现辖区三家诊所无证行医,这三家诊所老板分别塞给了他一张面值为200元的超市购物卡,500元现金和2包中华香烟,1000元现金。黄某对这三人无证经营行为大开绿灯。
黄某还利用身份便利,入股企业经营谋利,如邀请卫生监督所所长刘某、驾驶员陈某各出资1万元,强行参与双溪街道建光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连某的“三利”药品经营生意,获利2500元。
顺昌纪委去年对黄某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在公共管理科的4年里多次收受他人钱物,共计5200元,构成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错误;利用职务便利强行入股经商办企业,违纪所得14500元,构成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错误。最终,黄某被处以留党察看,免去县卫生监督所公共管理科负责人职务,收缴违纪所得。
案件剖析
顺昌县纪委表示,纵观黄某的整个堕落轨迹,都只不过是小贪、小赂,但其实是地地道道的“权钱交易”的陈规腐律。正如群众反映的,无送礼的,开红灯,不给关照;有送礼的,开绿灯,方给关照。黄某在小利、小权面前,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自律精神和戒贪原则,事事皆贪,屡收屡受。
黄某贪腐案件中,没有巨额的侵吞,也没有“耀眼”的事件,然而正是这样一名“小官”,却能够肆无忌惮地挥舞手中的“权杖”,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不能不引起社会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