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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媒体报道,王姓女子2012年12月26日到土城清水邮局寄信时,因踩到躺在地上休息的哈士奇狗儿尾巴,导致她重心不稳,下巴撞到门口白铁伞架破相。事后王女求偿69万余元(新台币,下同)。近日,新北地院以清水邮局任由狗儿进入、躺卧地上,已违反“消保法”,判决邮局应赔15万余元。
新北地院认为,企业经营者提供服务时,对购买商品空间与附属设施仍应确保其安全性,但事发时清水邮局并未挡狗进入,这只哈士奇躺下也占据柜台与大门之间的通道,害得王女不慎摔伤破相,邮局确未提供“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躺枪,网络用语,指无缘无故受到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