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3月26日,从浙江义乌来榕的林玲(化名)和闽AT0796的哥约好,到汽车北站10元钱,没想到下车时的哥却开口要“天价车费”,数百米距离收费140元。福州交通执法部门介入调查,当事的哥黄某承认了此事,该车所属的建新运输公司将其开除(详见海都报3月27日A03版)。昨日,记者从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了解到,黄某已被列入“黑名单”,三年不得在福州开出租车。
据介绍,按照《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规定,的哥一年内因不使用计价器、擅自调整计价器、拒载、绕道、拼客、甩客、转借或出租客运资格证,被交通部门查处两次的,一律列入“黑名单”。
(李思玲 陈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