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马俊杰 文/图
核心提示
曾经有一段时间,莆田车主在晚上开远光灯行驶现象,引发不少市民对这一交通陋习强烈不满。近日,海都记者在莆田城区一些重要路段调查发现,与以往相比,滥用远光灯的情况已大大减少。
这一切,都源于去年底莆田交警部门联合本报莆田新闻中心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远光灯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行动中,警方共查处3800多起违法使用远光灯行为,成效明显。其间,本报与警方联动,记者随同警方夜查远光灯,曝光滥用者的车牌号,深深震动了那些违法的车主,滥用远光灯乱象逐渐得到了纠正。
远光灯陋习几乎人人喊打
莆田市民朱小姐3年前就成为有车一族,可当时刚买的新车上路不久就因为车祸在城区水关头附近遭遇“毁容”,造成车祸的罪魁祸首是对向有人开远光灯,她被刺眼的灯光晃得睁不开眼,结果把车子撞到了一旁的隔离带,导致爱车受损。此次事故给朱小姐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虽然现在她的车技已经熟练了很多,但每次一碰到有人打远光灯,她心里还是会发毛,担心因此发生交通意外。
2012年11月5日凌晨1点多,仙游人吴某驾驶货车行驶到324国道霞林路段时,对面车道不少车辆都开着远光灯,吴某视线被挡,只能凭着驾驶经验和感觉继续往前开。就在这时,前方大约2米远处出现了一个人影,吴某发现后赶紧踩了刹车,可车子还是撞上了这名路人,并致其当场死亡。吴某被认定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去年,吴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了16万多元。
在夜晚开过车的司机,十有八九都遭受过远光灯的“骚扰”。海都报莆田新闻版创刊以来,曾多次报道城区存在的滥用远光灯现象,其中就包括上述两起事故,并引起很多市民的热议。记者采访中,不少市民都对夜间滥用远光灯表示愤慨,并认为“滥开远光灯形同谋杀”。
对于滥用远光灯这个痼疾,此前当地交警部门表示,由于滥用远光灯取证难,很难对这种违规现象进行处罚,这也导致滥用远光灯现象越来越普遍。
公安局长督阵众多“灯霸”被处罚
去年4月份,为了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秩序,莆田市公安局成立了交警机动特勤大队,该大队根据莆田中心城区各类多发性、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部署开展了多项交通违法重点整治行动。而在去年12月开展的夜间违法使用远光灯专项整治行动,在本报联动下,在当地乃至全省都引发了关注。
专项整治行动前期,机动特勤大队主要投入两个小组的警力,以夜间19:00—22:00为重点整治时段,在城区荔城大道、东园路等多条主要干道上,对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行动中后期,警方投入了8个小组的警力,在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和数码相机等设备跟进取证。其间,莆田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卢炳椿到现场检查指导,并对整治工作表示满意。
为了配合莆田警方的专项整治行动,从2013年12月3日起,本报莆田版开辟了“整治远光灯”专栏,连续刊发近10篇文章跟进报道。其间,本报多路记者随同警方一起上路夜查远光灯,并曝光滥用者的车牌号,给那些违法的车主深刻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也普及了车主的安全用灯意识。
在此次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中,莆田交警部门共查获夜间违法使用远光灯车辆3820辆。
行动结束之后交警常态化执法
经过本报连续报道,莆田市交警支队机动特勤大队表示,在没有开展滥用远光灯专项整治之前,莆田城区路面夜间违法使用远光灯现象约有七成左右,经过集中整治,城区夜间违法使用远光灯现象下降至20%左右,整治效果明显。今后,交警部门还会采取机动巡查和不定时设卡盘查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的治理。同时,交警部门也再次提醒广大司机,正确使用远光灯,不仅是对别人的安全负责,也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慎用远光灯。